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加大信贷投放、推进产品创新、强化政策保障、夯实发展基础、推动产业升级、延伸服务渠道、开展综合服务、促进乡村消费8项金融措施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其中,在加大信贷投放方面,未来5年,中国农业银行将向重点村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用于支持重点村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生态与传统文化保护、公共服务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乡村民宿、观光度假、农事体验、乡土美食、文化创意等文化和旅游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在推进产品创新方面,中国农业银行将积极推广“景区开发贷”“景区收益权贷”“美丽乡村贷”“惠农e贷”“农家乐贷”和“个人生产经营贷”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尽快研究、出台乡村旅游专属信贷产品,促进乡村旅游信贷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通知》还指出,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农业银行各级行需加强协作,共同调查重点村旅游发展金融需求,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方案,共同开展项目筛选入库工作,加快推进重点村文化和旅游健康发展。
这是落实今年8月以来,国务院连续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等政策的具体抓手,重点部署发展和支持乡村旅游工作。为下一步促进金融机构更广泛、深入的对接乡村旅游项目起到了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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