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按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的目标要求,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创新粮食产销区合作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五)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加强智能粮库建设,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坚持节约优先,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反对食物浪费。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
活动通讯 | 《创新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和农业生产托管监测分析》项目启动
2018-09-02
2018年9月2日农业农村部《创新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和农业生产托管监测分析》项目启动会在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召开。
活动通讯 | 六次产业与乡村振兴研讨会暨《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新书发布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2018-08-06
六次产业与乡村振兴研讨会暨《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新书发布会于2018年8月5日在北京职工之家隆重举行。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术机构,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农高区等政府部门,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行政和企业管理人员40多人参加了会议。
政策速递 |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8-07-26
活动通讯 | “六次产业与乡村振兴研讨会”将于2018年8月5日在北京举办
2018-07-25
活动通讯 | 第五届农业大数据论坛在泰安召开 ——尚浓智库发布《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
2018-07-16
在第五届农业大数据论坛上,尚农智库秘书长袁学国研究员在成果发布环节介绍了刚刚出版的《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一书。
政策速递 | 六部委共同出台文件 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2017-10-29
2017-10-26
2017-10-24
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