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以及关键领域技术创新需求,对创新中心建设进行统筹布局,坚持“少而精”原则,有序组织开展创新中心建设。
第十二条 综合类创新中心按照自上而下、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统筹布局建设。
第十三条 组建综合类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建设布局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点区域创新发展规划。
2. 建设主体由相关地方政府牵头或多地方联动共同建设,发挥有关地区和部门比较优势,指导推动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参与建设。
3.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支持,集聚整合相关优势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源头创新力量,成为创新中心的重要研究实体。
4. 技术领域聚焦区域重大需求或参与国际竞争的领域,凝练若干战略性技术领域作为重点方向,明确技术创新的重点目标和主攻方向。
5. 组织架构一般采取“中心(本部)+若干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模式,明确区域空间布局,形成大协作、网络化的技术创新平台。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领域类创新中心总体布局,结合本部门、本地区资源优势和技术创新需求,开展领域类创新中心的培育和推荐。
第十五条 组建领域类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建设布局与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部署紧密结合,聚焦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全球竞争的关键技术领域,符合全球产业与技术创新发展趋势。
2. 建设主体单位在该领域的科技创新优势突出、代表性强,改革创新积极性高。建设力量集聚整合该领域内全国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形成分工明确、有紧密利益捆绑的协同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与成果转化。
3. 牵头地方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的科教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符合国家在重点区域规划的重点科技和产业领域布局。
4. 技术目标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技术和“长板”技术,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突出需要解决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细化建设任务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5. 人才团队集聚本领域知名的技术带头人,形成稳定的全职全时核心技术团队、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团队以及成果转化应用团队,聘用具有丰富科研和管理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作为中心运营管理主要负责人。
活动通讯 | 《创新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和农业生产托管监测分析》项目启动
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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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日农业农村部《创新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和农业生产托管监测分析》项目启动会在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召开。
活动通讯 | 六次产业与乡村振兴研讨会暨《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新书发布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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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产业与乡村振兴研讨会暨《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新书发布会于2018年8月5日在北京职工之家隆重举行。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学术机构,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农高区等政府部门,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行政和企业管理人员40多人参加了会议。
政策速递 |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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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讯 | “六次产业与乡村振兴研讨会”将于2018年8月5日在北京举办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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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讯 | 第五届农业大数据论坛在泰安召开 ——尚浓智库发布《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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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届农业大数据论坛上,尚农智库秘书长袁学国研究员在成果发布环节介绍了刚刚出版的《第四产业:来自中国农村的探索》一书。
政策速递 | 六部委共同出台文件 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20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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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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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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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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