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六部委最近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认定标准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基本特征包括独立经营,联合发展;龙头带动,合理分工;要素融通,稳定合作;产业增值,农民受益。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主要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纽带作用;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基础作用;完善内部组织制度,引导各成员高效沟通协作。二是健全资源要素共享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融通发展: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资金有效流动、促进科技转化应用、加强市场信息互通、推动品牌共创共享。三是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农户共同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促进互助服务、推动股份合作、实现共赢合作。四是完善支持政策,包括优化政策配套、加大金融支持和落实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