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启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研究出台试点工作规范,指导地方开展工作,加快推动工程落地实施。优先选择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100个县开展试点,建立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探索建立数据采集平台,推进各试点县、各参与主体与平台对接。(部市场司)
4. 抓好数字农业农村试点工作。推进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进一步优化数字农业试点县项目布局和设计,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指导,加快构建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模式。(部市场司、规划司)会同中央网信办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资源集聚共享,积极探索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部市场司)继续举办数字农业发展培训班。(部规划司)
5.持续推动乡村治理信息化。鼓励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引导社会力量推进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农村财务会计、农民负担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信息化水平。(部合作经济司)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事业监测体系,在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开展调度与监测。(部社会事业司)
6.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加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资源共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水平。指导各地完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促进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各地探索开展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等信息化管理手段。(部政策改革司)
二、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
7.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融合,探索构建“智慧农安”,开展智慧监管试点示范。(部监管司)
8.推进种植业信息化。加快推进种植业信息资源整合,持续完善农情、灾情、病虫情和土壤墒情以及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信息化监测管理手段。(部种植业司)
9.推进畜牧兽医信息化。加快推进部级畜牧兽医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养殖场直联直报。开展强制免疫疫苗财政资金直补和生猪全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化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奶业主产省数字奶业建设。(部畜牧兽医局)
10.推进渔业渔政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