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就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就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有的15个整省试点省份要做好检查验收,非整省试点省份要全面推开改革,力争改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涉农县(市、区)。指导基层严格按中央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成员身份确认、折股量化资产、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登记赋码等工作,科学制定改革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改革任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试点验收,加大宣传力度,推介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立法探索,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继续扶持2万个左右村开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示范。
二、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总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验,明确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思路举措。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成便民快捷、管理高效、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应用,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住权、管住事、管住人。
三、审慎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分批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已申报延包试点的地区按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前到期的地区,应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尽快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位推动试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保障试点所需各项工作条件及时到位。加大指导力度,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试点风险防范,建立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和信访处置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模式,推动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四、有序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各地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推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农业保险、农业补贴、耕地轮作休耕、乡村产业规划编制等多领域应用承包地确权成果。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农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探索建立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加强仲裁程序、文书、场所等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