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点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及时印发省级实施方案,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试点县要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和跨部门推进机制,加强有关数据统筹汇集,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风险管控。各地、各试点参与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分析研判潜在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种可能风险,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县申报及试点工作的指导,对试点县的申报条件、试点工作计划、与试点参与企业合作等进行严格把关。试点县要做好试点参与企业的资质审核,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目标和任务框架下,明确试点参与企业承担的具体任务和投资方向,不搞弄虚作假,坚决避免违规行为。试点参与企业要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切实履行公开作出的书面承诺,保障相关资金资源及时投入到位。弄虚作假的,取消试点参与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统筹整合。各地要不断创新政策和资金支持形式,充分调动供销、邮政、电信等系统和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强镇、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等已有相关项目,针对工程实施需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查缺补漏、改造提升,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避免重复建设。
(四)及时总结宣传。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指导试点县做好试点各阶段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学习交流。组织相关科研力量,协助试点县做好试点品种全产业链各项标准和操作规程的研制,推荐条件成熟的标准列入地方标准。
企业政策解答:赵俊晔,010‒82105209,13552937877
试点县政策解答:王耀宗,010‒59193148/2395
邮箱:xxc@agri.gov.cn
附件:1.企业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申请书
2.“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申报表
政策速递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5-14
45730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
政策速递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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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文件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并制定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政策速递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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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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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业农村部遴选确定了24个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并结集出版推介,供广大农民合作社学习借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突出抓好和重点培育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部署,发挥好典型案例对农民合作社的示范带动效应,现征集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2020-03-14
267181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就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速递 | 六部委共同出台文件 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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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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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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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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