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任务,也是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十三)加强法制和财政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地方公共文化立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执法检查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基本制度。修订文化馆管理办法,制定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年报编制指南、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运营指南等配套规章和文件。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各级财政完善保障机制,把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十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为基层文化队伍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在文化战线培养一批长期扎根基层,有责任心、有能力、具有深厚实践经验的专家型干部。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强化实践引导,创新交流机制。鼓励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培训。继续开展“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落实基层文化服务岗位人员编制和经费,保持基层文化队伍相对稳定。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县招乡用、派出制、县乡双重考核等形式,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专干。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支持培养一批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骨干。鼓励乡村文艺团队参与乡村文化设施的管理运营和服务,激活基层文化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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