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运行期间的联盟,可使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名称和标识开展相关活动,但须严格遵守创建协议相关条款。
(三)联盟管理
联盟办按照创建协议,对各联盟的组织建设与运行管理进行监督考核。
1.联盟评估
(1)联盟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联盟章程和创建协议等,对各联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2)试运行联盟组建两年内须参加评估。评估结果分为认定、整改和退出三类,并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理事会审议。无故不参加评估的联盟将视为自动退出。
(3)通过评估的联盟,由农业农村部发文予以认定,并纳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序列正式运行,可使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的名称和标识开展相关活动。认定联盟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每年底须向联盟办提交建设运行进展报告。
(4)经评估退出的联盟,不得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使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名称和标识。
(5)经评估需整改的联盟,一年后须参加下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予以认定或退出。
2.联盟机制
(1)运行发展机制。联盟应根据其不同类型特点,以强化深度协同协作、提高共建共享效率、推进联盟实体化运行、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为核心目标,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联盟高效运行机制。
(2)利益保障机制。联盟协同创新产生的成果(技术、产品和模式等知识产权)应按照联盟章程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归属、使用许可和收益分配办法执行,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3)开放合作机制。联盟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及时吸纳新成员,定期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将联盟通过协同攻关形成的各类成果向联盟外扩散。
五、保障和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部负责牵头统筹推进联盟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联盟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建立健全联盟建设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联盟牵头单位所在地方或单位要健全联盟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把联盟建设作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与本地本单位相关工作统筹推进。
政策速递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5-1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信息化重点工作。
政策速递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05-10
为贯彻落实文件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并制定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
政策速递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04-11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2020-05-14
2019年,农业农村部遴选确定了24个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并结集出版推介,供广大农民合作社学习借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突出抓好和重点培育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部署,发挥好典型案例对农民合作社的示范带动效应,现征集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2020-03-14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就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速递 | 六部委共同出台文件 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2017-10-29
2017-10-26
2017-10-24
2017-04-25